行业动态

广西旅游投诉同比大增 游客受骗购假化妆品成焦点

时间:2018-01-21   点击:

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是为维护海内外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遵循国家旅游局提出的分级设立原则,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领导。二OO二年七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转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二OO七年四月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15人。

质监所下设办公室、综合监督科、执法监督科三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是:

(1)依法受理处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申诉。

(2)接受自治区旅游局委托,对全区旅游服务质量及旅游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及进行旅游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工作。

(3)对全区各级旅游质监所的质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质监所的成立使旅游者有了“投诉之门”,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有了“监管之手”,对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非常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所日前发布的《2017年12月广西旅游服务质量公报》显示,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受理并立案调查旅游投诉4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93.75%,商家、导游诱导或哄骗游客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化妆品成为投诉焦点。 

2017年12月,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接到来电、来访、来信、舆情转办等旅游咨询及投诉194件,其中旅游投诉68件,受理并立案调查47件(12301平台3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1件(同比增加193.75%),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93345元。

在受理并立案调查的47件旅游投诉中,国内游37件,占78.7%,出境游10件,占21.3%。南宁市10件、柳州市3件、桂林市17件、北海市12件、防城港市2件、百色市2件、贺州市1件,其他各市为零投诉。 旅行社依然为投诉的主要对象,投诉旅行社29件,占61.7%,非旅行社18件,占38.3%。

商家、导游诱导或哄骗游客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化妆品成为投诉焦点。不管是出境游、边境游,还是国内游,都有反映导游、商家诱导或哄骗游客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化妆品、玉器、春阳果、鼻炎果、石斛药材等商品的投诉。

12月份,还存在少数旅行社、导游违反旅游合同约定,存在擅自降低标准、变更行程、中途加收费用等问题。

同时,游客参团未能成行因退费问题投诉较多。一些游客因身体原因或者家庭变故,确实不能出游,要求退还剩余团款,但旅行社不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规和规定退款,而是以各种理由克扣却不能提供产生费用的票据,此类情况出境游尤甚。

此外,个别景区景点因公示、告知不到位、态度不友好等而产生停车费、门票折扣等纠纷的投诉较多。少数住宿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此外,市场检查方面,12月份,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出动明察暗访人员83人次,检查A级旅游景区10家次,检查星级旅游饭店3家次,检查旅行社(团)54个次,检查导游员3人次,现场纠正一般违规行为18人次。南宁旅游包车 www.nnhccl.com